回复:中央政府对西域的经营策略
四、新中国成立后
1949年12月17日新疆成立了各民族的联合政府,开始有步骤的实现新疆少数民族自治。1953年4月2日,在新疆建立省级少数民族自治区的建议得到了大多数中共中央领导的拥护。1955年10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周年的欢庆声中宣布成立。目前,新疆计有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柯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等5个自治州和6个自治县,这是中央政府对新疆实行少数民族自治制度的具体体现。在经营策略上中央沿用了历代对新疆治理中地方事务自治的原则,这是与中国共产党具备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政治基础、新疆的地理位置、民族特点、人口分布特点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所分不开的必然结果。纵观中国共产党对新疆的政策导向,在不同的时期,始终贯穿着各民族平等、共同发展的思想,把稳定和发展做为了新疆工作的基本点,同时致力于促进新疆各民族地区经济的进一步繁荣。
1. 维护新疆的稳定是建国以来新疆政策的基础
维护新疆的稳定是共产党新疆政策贯彻始终的思想。毛泽东在对待新疆解放的问题上一开始就提出,要以政治解决为主、军事解决为辅,以维护新疆的稳定,这可以说是中央解决新疆问题的基本方针。在80年代初,是新疆历史上不寻常的一段时期。当时民族分裂主义势力抬头,南疆个别地方先后发生极少数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利用宗教煽动群众闹事的事件,在这个时候,在党中央、中央军委的领导下,区党委率领各族干部群众齐心协力、努力工作,局势渐趋稳定。邓小平在1981年8月10日至20日在新疆视察,对新疆的工作曾说过:“新疆稳定是大局。新疆一切要稳定,不稳定一切事情都办不成。”
1954年,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在新疆组建生产建设兵团,将生产建设兵团作为新疆稳定的核心。历代经营西域都把在屯垦和戍边相结合,可以说屯垦戍边的思想是中国几千年开发和保卫边疆的历史遗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建立则是这一历史经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邓小平就曾经指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是稳定新疆的核心” 。兵团自建成以来把加强民族团结维护新疆稳定保卫西北边疆,维护祖国统一作为重点,并始终抓住经济建设的中心不放,为新疆的稳定和地方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2. 各民族间的平等与共同发展是建国以来民族政策的出发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中国民族问题的主要内容是实现各民族平等,在对新疆的管理上中央始终重视和积极帮助新疆各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从多方面努力缩小与其他地区的差距,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平等、互助、团结、合作、共同繁荣为特征的民族政策,成为了建国以来中央对新疆政策的特征的集中体现。尤其是在对新疆的宗教问题上中央始终贯彻了民族平等的原则,有效维护了新疆的稳定和民族团结。新疆的少数民族群众大多信仰宗教,新疆的民族众多各民族间的宗教信仰也各不相同,如维吾尔、哈萨克、回等民族群众信仰伊斯兰教,蒙古、锡伯、达斡尔等民族群众性则信仰佛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政府为从各方面实现各民族间的真正平等、团结和共同发展,维护祖国的统一,从新疆的民族特点和宗教的实际状况出发,制定了一系列宗教政策,并在实践中不断使之丰富和完善,在此基础上,各民族人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得到充分的尊重。
3. 促进民族地方经济的发展是建国以来中央民族政策的重点
经济的发展是新疆稳定,社会稳定的前提条件。建国后历代领导人都把新疆的经济建设放在很重要的位置,毛泽东指出:“在新疆第一要搞好经济工作。农业、畜牧业、工业要一年比一年发展;经济要一年比一年繁荣;人民生活要一年比一年改善。”邓小平也曾多次强调:“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不把经济搞好,那个自治就是空的。”在中央发展新疆经济的思想的指导下,中央大力扶持新疆的经济发展并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据初步统计,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的1955年到2000年,中央政府给新疆的财政补助累计达877.41亿元。特别是1996年以来,随着中央政府财力的增强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中央政府给新疆的一般性财政补助逐年增长:1996年为59.07亿元, 2001年为183.82亿元。新疆的经济发展在建国以后取得了巨大的进步。2001年,新疆国内生产总值达1598.2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1952年增长45.1倍。新疆各族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逐年提高,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由1952年的166元提高到2002年的8382元,城镇居民已经整体上实现小康。